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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廉租房补贴开始申报 每平米补贴12元

2013-10-16
  从10月15日起至10月25日,烟台开发区居民可申报廉租房补贴。

  此次申请的条件为, 自2011年起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但未获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本年度廉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15平方米补贴,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补贴5元,低保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2元,每户家庭最高补贴50平方米。

  据了解,烟台开发区从今年6月启动了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工作,全区共有161户家庭通过了资格审查。

  烟台开发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烟台开发区自去年开始实施住房保障执行并轨制,即居民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便同时获得经适房和廉租房保障资格,可从中选择一种方式保障。

  其中,选择廉租房保障的,可在此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复核”中提出申请。选择经适房保障的,可自行到市场购买商品房后申请货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100元,最高补助面积60平方米,最高补贴额6.6万元;或参与管委统一组织的经适房实物房源认购,房源位于富馨佳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