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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1批 “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审上报材料的通知

2014-02-10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07年印发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09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和山东省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2]11号)相关规定,凡未办理延期手续、未参加继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办理延期复审手续,其原证书自动失效。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管理,经省安监站批复,由市安监站和青岛海洋大学联合举办延期教育,现对近期到期的“三类人员”证书延期通知如下:
一、  延期证书范围
发证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有效期至2014年4月26日的“三类人员”证书。
二、延期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经企业审查,符合延期条件同意延期的,由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www.sdjgj.gov.cn),点击《安全监督》,进入《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登录》管理模块。首先,在“信息填报”版块里,将“人员培训记录”和“人员工作简历”的信息完善。其次,在“证书管理”的“证书延期申请”里填写相关申请数据。最后,从“证书延期申请统计”里找准“年度”和“证书批次”后,点击“查询”,打印个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
㈠提供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表格应带电子版照片,一式一份,由开发区联合会统一送市安监站盖印后返还给企业,考试时由本人持该申请表及身份证进考场)。要求在电子版照片上侧,沿A4纸右上角贴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缩印,不允许挡住申请表电子版照片。项目负责人类别的,应在申请表的反面复印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原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当场返还;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一个企业一份);
3、学员名单(附件一),顺序应与延期汇总表一致,需提供电子版;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若证书盖章页面已用完,需提供照片打印新证书,照片贴于原证书照片右侧)。
二、其他要求
1、资料请于2月20日前送开发区联合会,过期将不再受理,市安监站将根据报名情况设置配档表,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请表》中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一栏,应填写证书到期前的近三年,即2014、2013、2012年;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学时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学时不少于40学时。
3、凡在两个以上单位持证、有两个以上同类别证书(法人代表持A证的除外)或者持有C证的同时持有A证或B证等,应按证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清理。需由企业先从省“考核系统”中申请注销多余证书后,方可办理证书变更和延期复审。
4、关于延期的其他要求,请查询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文件。
咨询电话:6378281
地址:开发区香山花园8号楼3层(罗丹西餐厅入口)
附件一学员名单:http://www.yklhh.com/uploadfile/2014/0210/20140210034942763.doc
 
 
 
 
 
 
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